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东区罚字[2023]3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违法事实: 经调查,当事人经核准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期间,在购进无厂名、厂址等信息的预包装食品“meiji巧克力(条形码:4902777135540)”及“POPCAN棒棒糖(条形码:45183560)”,在位于中山市东区怡华街8号首层1卡商铺之一的登记住所内对外销售,以12.5元/盒的价格售出“meiji巧克力”1盒,获违法所得12.5元,以3.5元/支的价格售出“POPCAN棒棒糖”2支,同时查明上述涉案食品的货值为67.5元。同时,在经营食品期间,未尽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于2023年5月8日被本机关(单位)查获,应予立案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东区麦臣便利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2000MA4WKRN02K
法定代表人: 郑丽蓬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10000;没收违法所得19.5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19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25
公示截止期: 2024-08-25
处罚机关: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3506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东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850188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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