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东区罚字[2025]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事实: 江西五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西五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360106MA36UJJ63A
法定代表人: 林楚强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圆整(¥500000)
罚款金额(万元): 5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29
公示截止期: 2028-04-29
处罚机关: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3506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东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8501887B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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