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榄综罚字〔2025〕11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违法事实: 经调查,当事人建设的位于中山市小榄镇东港大道中16号的1栋4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为5141.46㎡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当事人于2025年7月开始动工对该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改造,作幼儿园用途,于2025年10月竣工并投入使用,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该幼儿园室内装修工程涉装饰建筑面积为5141.46㎡,中介预算工程造价为362260.02元。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小榄镇裕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N24420005744684467
法定代表人: 陈志强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玖仟零伍拾陆元伍角(¥9056.5)。
罚款金额(万元): 0.9056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30
公示截止期: 2028-12-30
处罚机关: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5638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59895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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