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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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岐执罚字〔2024〕27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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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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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第(十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冒伪劣商品:(十一)假冒认证标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名优标志、防伪标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商品条码等标志标识,或者假冒合格证书、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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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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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淘宝平台“轻松鼠生活超市”店铺销售的“兰花牌樟脑球”,包装标注为“生产商:山东麒净日用品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梨坑工业区,生产日期:2023年10月1日,商品条码:6954647823383”,通过微信小程序“条码追溯(中国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扫描该商品条码显示“企业名称:重庆喜吉华食品有限公司,条码状态:该厂商识别代码已于2016年03月15日注销,请关注产品生产日期”内容,涉案商品条码的生产商信息与商品包装标识的生产商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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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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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生产、销售本条例第十条第八、九、十、十一、十二项所列商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商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商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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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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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其他-没收违法产品“兰花牌樟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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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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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邻距离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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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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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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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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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2000MACJ869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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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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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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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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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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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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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222********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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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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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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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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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柒拾陆圆整(¥76.00);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拾壹圆肆角肆分(¥71.44);没收违法产品“兰花牌樟脑球”3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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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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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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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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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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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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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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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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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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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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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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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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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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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3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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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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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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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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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3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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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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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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