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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古镇执罚字〔2026〕0802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
违法事实: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5年6月14日在位于中山市古镇镇古一庆丰路10号第2层第1卡的经营场所内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固定式通用灯具(型号:3720)3台,并于当天在“京东”电商平台全部售出,涉案货值345元,违法所得60元。上述违法行为于2026年5月12日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镇分局查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宏吉灯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0766970783
法定代表人:
李明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52501********0719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60元; 2.罚款345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34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27
公示截止期:
2027-07-27
处罚机关: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707641506F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855366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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