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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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南朗综执罚字〔2023〕0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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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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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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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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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5月1日我单位对广东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山宏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案一案立案调查。
中山市农村市政自来水入户工程(翠亨石门片区)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11-442000-04-01-804099,建设单位为:中山市南朗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南朗供水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9日,该工程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发布《中山市农村市政自来水入户工程(翠亨石门片区)招标公告》,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该工程项目立项总投资额512.43万元。公告显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9日17:30,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9日17:30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2023年1月3日17:30,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17: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1月9日17:30,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17:00,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31日9:00,开标时间:2023年1月31日9:00。2023年1月31日,该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时,交易系统在清标环节进行特征码检查时,检查到当事人与广东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经济标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MAC地址、工程量清单文件硬盘序列号、工程量清单文件软件狗号(即加密号)相同(工程量清单文件MAC地址:E0D55E9FBECF、工程量清单文件硬盘序列号:50026B73800DB46C、工程量清单文件软件狗号:5-83-1776)。建议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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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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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十三条“有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被依法认定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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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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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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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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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宏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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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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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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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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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2000MA554JG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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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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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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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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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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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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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000********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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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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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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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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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行政处罚决定书
粤中南朗综执罚字〔2023〕057号
名称:中山宏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54JG733
法定代表人:陈*明
营业住所:中山市神湾镇金凤大道1号天宥花园***卡
2023 年5月1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本单位”)依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发布日期:2023-03-07)中的《中山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3年版)》第3项规定,依法对中山宏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单位”)与广东中匠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涉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案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与广东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均参与了中山市农村市政自来水入户工程(翠亨石门片区)的投标,且你单位与广东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经济标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MAC地址(E0D55E9FBECF)、工程量清单文件硬盘序列号(50026B73800DB46C)、工程量清单文件软件狗号(即加密号:5-83-1776)完全相同,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和上传的情形,属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该招标项目由广东建中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2,988,492.86元。因你单位和广东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均未中标,故无违法所得。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中山市农村市政自来水入户工程(翠亨石门片区)招标公告》网页截取图片、《中山市农村市政自来水入户工程(翠亨石门片区)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中山宏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基本资料、资格标)复印件、《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山市农村市政自来水入户工程(翠亨石门片区)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比对信息表》复印件、中山宏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陈述申辩说明》、《线索移送函件》、《送达地址确认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证明。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投标人之间不得有下列情形:(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的规定。
本单位于2023年7月1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粤中南朗综执罚告〔2023〕057 号)告知了拟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对此,你单位未提交陈述、申辩意见书。
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你单位积极配合调查,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2020年版)》第一部分 招标投标类(B101.53)的规定,确定对你单位违法行为适用裁量等次为从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十三条“有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被依法认定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中山市农村市政自来水入户工程(翠亨石门片区)”中标项目金额:贰佰玖拾捌万捌仟肆佰玖拾贰元捌角陆分(2,988,492.86元)的千分之五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玖佰肆拾贰元肆角陆分整(¥14,942.46)。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缴纳(详见《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本行政处罚信息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公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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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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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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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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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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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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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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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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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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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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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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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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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57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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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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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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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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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57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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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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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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