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东区罚字[202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违法事实: 经调查,当事人经取得营业执照,从事互联网销售等经营活动。期间在拼多多平台上开设的“御丰记旗舰店”网店,的“正宗章丘铁锅官方旗舰纯手工锻打不粘锅家用老式炒锅涂层”的产品标题中,使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宣传内容“正宗章丘铁锅”,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于2024年11月26日被本机关(单位)查获,应予立案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岳投岳有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DXT9601M
法定代表人: 刘孝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罚款金额(万元): 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05
公示截止期: 2028-03-05
处罚机关: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3506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东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8501887B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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