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南朗执罚字〔2025〕1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
违法事实: 2025年1月6日,当事人的驾驶员宁**(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从业资格类别:货运驾驶员)驾驶一辆重型货车(车牌号码:粤T47971、车辆类型:重型自卸货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粤交运管中字442000037064号))在行驶过程中,因设备故障,无法正确传送驾驶位的监控画面,报警至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显示:有运输轨迹,但未传输视频信号到平台,无驾驶位监控画面,即无视频信号,导致风险等级被判定为三级风险。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七)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相应的经营许可:(七)未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的”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千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55E86B70
法定代表人: 梁志光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07
公示截止期: 2028-07-07
处罚机关: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5045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5045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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