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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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横栏罚字〔2021〕第8-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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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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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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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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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5日,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的线索,依法向当事人位于中山市横栏镇三沙村市场路22号之一首层之二的经营场所送达标称东莞市新凯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凯丽维斯牌红豆老冰棍的不合格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23202100555)及标称东莞市广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香牌雪绿豆冰棍的不合格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23202100556),并对当事人销售冰柜、冷库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的经营者在现场配合执法并现场签收相关文书,向执法人员出示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身份证接受检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当事人销售冰柜、冷库存放有上述两种不合格冰棍,上述两种不合格冰棍已销售完毕。2021年7月15日,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询问调查。经核查,当事人分别于2021年6月7日从东莞市新凯冷冻食品有限公司购进凯丽维斯牌红豆老冰棍20箱(规格1*50)用于销售,进货价格为25元/箱,销售价为1元/支,合计为50元/箱,上述老冰棍货值为1000元;于2021年5月28日从东莞市广香食品有限公司购进广香牌雪绿豆冰棍30箱(规格1*40)用于销售,进货价格为14.5元/箱,销售价为1元/支,合计为40元/箱,上述老冰棍货值为1200元。2021年6月28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山海关技术中心对当事人销售的凯丽维斯牌红豆老冰棍及广香牌雪绿豆冰棍进行抽检。经检验,凯丽维斯牌红豆老冰棍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23202100555)、广香牌雪绿豆冰棍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23202100556)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2021年7月5日被我单位查获之日止,上述凯丽维斯牌红豆老冰棍及广香牌雪绿豆冰棍已销售完毕。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对检验结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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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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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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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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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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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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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横栏镇轩雨副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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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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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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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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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2442000MA4WR33LX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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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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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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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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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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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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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882********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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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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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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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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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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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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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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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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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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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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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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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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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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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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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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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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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26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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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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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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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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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26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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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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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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