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东凤罚〔2026〕162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第九项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2026年6月24日生产的燃气灶具的产品外包装上标称生产日期为2026年2月,篡改生产日期生产燃气灶具456台,被本机关现场查获,其中包装标称“产品型号:JZT-HI52-QI21H”的燃气灶具56台,出厂价76元/台;包装标称“产品型号:JJZY-HI50-PI03H”的燃气灶具100台,出厂价30元/台;包装标称“产品型号:JZT-HI52-PI05H”的燃气灶具300台,出厂价28元/台。上述产品货值共计15656元。
处罚依据: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火师傅电器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521YXP0U
法定代表人: 王春苟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一、罚款4696元; 二、没收违法生产的燃气灶具456台。
罚款金额(万元): 0.469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9-24
公示截止期: 2026-12-24
处罚机关: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707641514A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70764151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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