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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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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南朗执罚字〔2025〕4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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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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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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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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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朗分局在中山市南朗街道办事处网站发布了《关于中山市陆旺食品投资有限公司等177家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公示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报送并公示2023年年度报告的177家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附上名单,该名单包括当事人。2024年9月19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各类经营主体限期报送并公示2023年年度报告的公告》,公示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示2023年年度报告的 101257家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附上名单,该名单包括当事人。直至2025年11月3日,当事人才报送并公示2023年年度报告,已超出规定报送期限。
2025年7月14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朗分局在中山市南朗街道办事处网站发布了《关于中山市小暖宠物贸易有限公司等290家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公示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报送并公示 2024 年年度报告的290家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附上名单,该名单包括当事人。2025年8月13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各类经营主体限期报送并公示 2024年年度报告的公告》,公示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示 2024年年度报告的 145936 家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附上名单,该名单包括当事人。直至2025年11月6日,当事人才报送并公示 2024 年年度报告,已超出规定报送期限。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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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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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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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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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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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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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信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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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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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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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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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91442000MA545L7F1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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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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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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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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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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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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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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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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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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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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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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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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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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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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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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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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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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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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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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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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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57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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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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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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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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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57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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