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港口执罚字〔2025〕2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违法事实: 中山市港口镇恒信印花厂实施通过暗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港口镇恒信印花厂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5829403924
法定代表人: 何永华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513031********747X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处330000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33.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02
公示截止期: 2026-03-02
处罚机关: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467Y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8820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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