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中岐执罚字〔2026〕498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
|
违法事实:
|
中山市石岐区华溢进五金电器行于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期间在中山市石岐区湖滨中路97号之五存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涉案热水器机身上加贴的“中国能效标识”无官方备案信息,构成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禁止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
|
|
处罚依据:
|
(一)关于产品标识及能效标识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责令你行改正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对你行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的行为,鉴于涉案货值较小、你行配合调查、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且已停止销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你行停止销售涉案违法产品,不予罚款。以上两项责令改正/责令停止销售的决定,合并执行“责令停止销售涉案2台‘小霸王’牌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二)关于销售不合格产品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山市石岐区华溢进五金电器行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92442000MA7HM95U7G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林凤娇
|
|
法人证件类型:
|
|
|
法人证件号码:
|
|
|
自然人证件类型:
|
|
|
自然人证件号码:
|
|
|
处罚内容:
|
1.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伍拾陆元整(¥2456.00);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柒拾陆元伍角伍分(¥276.55);
3.没收依法扣押的2台“小霸王”牌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型号JSD14-B,铜箱款、玻璃款各1台);
|
|
罚款金额(万元):
|
0.2456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27655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4
|
|
公示截止期:
|
2026-11-04
|
|
处罚机关:
|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2000007333131U
|
|
数据来源单位:
|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2000007333131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