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板罚字〔2024〕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
违法事实: 中山市领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应于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类别: 其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领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5536218519
法定代表人: 彭继辉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30124********0056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939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4.06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93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1140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2-29
公示截止期: 2027-02-28
处罚机关: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385Q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市板芙镇生态环境保护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2442556J
数据上传时间: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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