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南朗执罚字〔2024〕1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逾期年报
违法事实: 2023年7月24日,我单位将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报送并公示2022年年度报告的相关个体工商户在中山市南朗街道政务公开网站发布《关于中山市南朗镇江寺灯饰店等1196家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公告》,并附上标记为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名单,该名单包括当事人。2024年5月17日,当事人才报送并公示2022年年度报告,已超出规定报送期限,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南朗和航玻璃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2000MA58DHKN60
法定代表人: 王焕伟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5224********1335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500.00)。
罚款金额(万元): 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6-24
公示截止期: 2024-09-24
处罚机关: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5045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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