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坦洲执罚罚字〔2025〕64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 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持有《诊所备 案凭证》,诊疗科目为中医科,服务方式为门诊服务录。当事人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至 8 月 3 日期间超出核准登记的诊 疗科目为患者(微信号:AB933456)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违 法所得 960 元,后续已退回患者 960 元,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被 本单位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 十六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 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 活动。”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坦洲镇李苏龙中医诊所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2000MA4WK3PU5F
法定代表人: 李苏龙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0924********5615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罚款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8
公示截止期: 2028-11-18
处罚机关: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1749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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