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5〕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未经审查并取得《广东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 当事人发布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医疗广告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规定。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4日、2025年3月20日在其微信服务号“中山肤斗士皮肤病专科”上发布有“【医讯速递】本周末我院皮肤名医&联合会诊|专家号源和优惠名额有限~ ...... 中西医结合的优点 标本兼顾 取长补短 疗效更好 ”和“【好消息】肤斗士皮肤病公益普查征集活动准备开启,活动时间:10月26-27日,有需要请提前预约~ ”等2篇医疗广告文章,上述2篇医疗广告未经审查并取得《广东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费用各200元,共计400元。另查明,其中一篇“【医讯速递】本周末我院皮肤名医&联合会诊|专家号源和优惠名额有限~ ……疗效更好 ”的医疗广告文章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医疗广告内容。其行为于2025年4月10日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区分局查获。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四)项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肤斗士皮肤病门诊部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56A07R1B
法定代表人: 汪龙化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342425********8111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800)。
罚款金额(万元): 0.0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15
公示截止期: 2028-05-15
处罚机关: 中山市西区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11F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西区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11F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5-16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