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阜沙执罚字〔2026〕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行为的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 中山市亚德斯电子商贸有限公司在营业执照登记住址中山市阜沙镇牛角村牛角街34号首层之一,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批发、互联网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等经营活动。2026年6月22日,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在天猫平台“亚德斯旗舰店”对当事人销售的电陶炉(规格型号:JN20A6C 3500W 220V~50Hz,生产日期:2026-04-25)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No:4400260100862241),判定“结构”项目不符合GB/T 4706.1-2024和GB/T 4706.14-2024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2026年9月10日,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违法行为交办线索,到当事人经营场所出示执法证件进行检查,并依法送达《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知书》(粤中阜沙市监执责改[2026]091002号)和《检验报告》(No:4400260100862241)等相关材料。当事人对以上检验结果予以认可,且没有提出异议和复检。执法人员分别在当事人的仓库进行检查,未发现有同批次电陶炉产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亚德斯电子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EBBFXH2U
法定代表人: 吴飞雄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5281********6799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捌元伍角(¥1748.5);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佰肆拾伍元整(¥545),合计罚没人民币贰仟贰佰玖拾叁元伍角(¥2293.5)
罚款金额(万元): 0.174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54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10-27
公示截止期: 2027-01-27
处罚机关: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2X7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2X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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