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横栏罚字〔2025〕第8-0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违法事实: 2025年9月16日,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陈辉进行询问调查,其介绍自己的身份情况及当事人的登记注册情况;其承认当事人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违法事实。 经核查,当事人于2025年9月6日生产标注生产日期为2025年9月6日23:00的“粉条1”共250kg,共50包,每包5kg,销售价为10元/包,货值金额为500元,因当事人员工操作失误放错打码数字,导致时间错误,该批“粉条1”并未对外销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9月6日被查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润辉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584674323Q
法定代表人: 陈辉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1223********2019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2、没收虚假生产日期的“淀粉制品(粉条1)”50包。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18
公示截止期: 2028-12-18
处罚机关: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62P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6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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