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坦洲执罚罚字〔2022〕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违法事实: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于2022年1月17日到当事人住所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金門高粱酒”商标注册证号第3258995号,核定使用商品第33 类,注册人为“金门酒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效期自200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0日止,依法应予保护,当事人从2021年12月开始,未经上述注册商标的商标权利人的授权许可,擅自购入标识有“金門高粱酒”注册商标的商品用于销售获利,现场查获并扣押金门高粱酒(600毫升黑盒823)37支、金门高粱酒(600毫升长方体纸盒白金龙)5支、金门高粱酒(1公升红色纸盒白坛)5支。当事人从事上述酒品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额为12986元人民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 通达优品(中山)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54UFB63F
法定代表人: 夏小槐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360424********4244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销毁标识金门高粱酒(600毫升黑盒823)37支、金门高粱酒(600毫升长方体纸盒白金龙)5支、金门高粱酒(1公升红色纸盒白坛)5支。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1
公示截止期: 2023-03-11
处罚机关: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1749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1749
数据上传时间: 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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