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山D消安许不字〔2024〕第0007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
许可编号: 山D消安许不字〔2024〕第0007号
许可内容: 根据你单位(场所)关于(场所名称)中山市虾米网络服务中心(地址:中山市三乡镇金光大道华丰花园桦苑15号铺二楼、16号铺二楼)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我大队于2024年03月26日派员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存在下列消防安全问题:一、该场所申报资料与现场不相符。二、该场所疏散通道净高度设计不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1.5条的规定。 三、该场所内的房间疏散门未设置乙级防火门,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6.4.3条的规定。 四、该场所内房间防火分隔的玻璃墙耐火性能,不符合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6.4.9条的规定。五、该场所室外疏散楼梯周围2米内的墙面上设置有门、窗,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6.4.5条规定。六、该场所安全出口1.4米范围内设置踏步,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5.5.19条规定。七、该场所内设置多种功能时未进行防火分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1.0.4条规定。八、该场所自然排烟窗口设置未在储烟仓内,不符合《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3.3条的规定。九、该场所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7.2.1条规定。十、该场所房顶装修障碍物宽度超1.2米,其下方未增设喷头,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7.2.3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或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虾米网络服务中心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4UQ6NW81
法定代表人: 黄其全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3-27
有效期自: 2024-03-27
有效期至: 永久有效
许可机关: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乡大队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749166889D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乡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74916688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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