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
信用中山网 信用中山网

完成信用修复培训后,请将在线培训证书及信用修复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

邮箱:zsfgxyk@126.com

联系人:杨先生、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322197

信用修复承诺书下载

2020年中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信用修复工作指引
一、目的
为督促排污企业主动改进环境行为,促进环保工作有较大改进的排污企业及时用解除信用限制,根据《中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和《中山市企业环境信用修复程序》,制定本工作指引。
二、适用范围
经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环境信用评级结果为环保不良企业(红牌)或环保警示企业(黄牌)的排污企业,但存在恶意或情节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信用修复。
三、适用时间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企业环境信用评级结果后六个月内。
四、受理部门
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进行初审,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
五、受理条件
(一)企业主动改善环境行为,完成所有扣分及“一票否决”指标的有效整改;
(二)企业自评价年度之后至申请修复期间未发生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且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一个月以上;
(三)企业自评价年度之后至申请修复期间未发生同等类别违法行为。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 1.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并移送公安机关的;
  • 2.移送或提请公安机关使用行政拘留措施的;
  • 3.被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停产整治的;
  • 4.存在恶意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 5.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 6.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事故的;
  • 7.阻挠、拒绝、不配合环保部门现场监督检查或现场监测的。
六、受理材料
排污企业向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申请信用修复,需提交以下材料:
  • (一)中山市企业环境信用修复申请表
  • (二)信用修复整改说明(阐明企业上年度信用评价存在的问题,简要介绍企业各项问题的整改情况、改善环境行为的计划或承诺落实情况,要有详细时间节点)
  • (三)排污企业整改证明材料(涉及整改工作的环保审批/验收意见、监测报告、监察执法证据、废物转移合同/联单/备案文件、缴交罚款票据等)。
七、办理程序
企业完成整改后,向所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提交资料齐全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收到企业申请后需现场核实的,核实后附上环境监察工作记录表(有执法人员签字),并在申请表上出具初审意见,报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经核查,排污企业已经完成整改,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站公示7天,若无异议,对其信用进行修复,将其信用等级上调一级,并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站公布。
附件下载:2020年中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信用修复工作指引.docx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