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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中人社行许决字〔2021〕05004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许可编号:
44201400210003
许可内容:
申请人: 广东港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区银潭一路10号首层之四 法定代表人:秦伟华 你方于2021年7月8日向我局提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法定条件,故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请你方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实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港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55XN1426
法定代表人:
秦伟华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12827********1016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7-14
有效期自:
2021-07-14
有效期至:
2024-07-13
许可机关: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557288830U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557288830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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