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山公行罚决字[2022]第133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违法事实:
违法单位中山市喜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不善,于2022年8月4日3时许,公司员工胡亚超在工作中存在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行为,并在未成年人入住时未向其监护人或公安机关进行报备,就开设该酒店房间8612房给杨文涛与罗某慧入住,随后于4时11分、4时57分杨涛、张子俊、温智豪、黄达杰三名未成年人进入酒店时胡亚超同样在未对其四人进行信息登记的情况下,就让张子俊等人进入酒店的8612房,导致杨文涛、杨涛、张子俊、温智豪、黄达杰在该房间内对罗某慧进行强奸,造成严重后果。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喜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52WD454X
法定代表人:
郑小宁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0620********1294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对中山市喜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三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3.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9-3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9-30
处罚机关:
中山市公安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2729E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公安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2729E
数据上传时间:
2022-10-1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