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中环罚字〔2025〕1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关于“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违法事实: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依据: 《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并对照《中山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表》(中环规字〔2023〕1号)第二章水污染防治类第七条2.7.1裁量标准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东凤镇宝丽喷涂厂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5645035432
法定代表人: 胡瑞萍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2000********4646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二十七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27.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8-07
处罚有效期: 2025-08-07
公示截止期: 2028-08-07
处罚机关: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2825P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2825P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