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366264
违法行为类型: 未采取国际联网安全技术保护措施
违法事实: 违法单位于2024年11月4日22时许,在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大雁村的钰汐颜生活馆提供密码给他人使用WIFI,未采取国际联网安全技术保护措施。
处罚依据: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中山市钰汐颜美容馆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其他-警告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钰汐颜美容馆(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2000MADWQWN21N
法定代表人: 秦增法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中山市钰汐颜美容馆警告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0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11-05
处罚机关: 中山市公安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2729E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公安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2729E
数据上传时间: 2024-11-06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