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交罚[2025]001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根据工程事务中心反映,检查人员于2024年12月5日对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TJ3标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经2024年12月19日制作询问笔录调查核实,贵州清宇路桥劳务有限公司存在施工人员刘光伏在中引桥41#墩贝雷梁上(距离地面约20米)进行分配梁安装作业时将安全带悬挂在贝雷梁上,未高挂使用。贵州清宇路桥劳务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劳务合作合同、劳动合同、违法线索移交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整改回复、特种作业证等证据为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贵州清宇路桥劳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520325337333409Y
法定代表人: 韩小清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522125********2533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2-0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2-07
处罚机关: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2841D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2841D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2-11
备注: 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