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城执罚字〔2024〕第1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4年12月21日对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嫌监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案立案调查。经调查,2024年6月25日,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中山松湾荟谷智能智造项目(一期二区)项目实施监理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处罚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04007077872577
法定代表人: 代新民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650300********1219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罚款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1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3-18
处罚机关: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737550744W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737550744W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3-2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