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山公行罚决字[2023]第125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案
违法事实:
2014年12月06日07时00分,冯建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号牌不祥)由小榄镇福祥街北五巷往福祥街南四巷方向行驶,行驶至小榄镇吉安福祥街对开路口时,与沿小榄镇福祥街由聚新路往吉安街方向行驶,由王贵鑫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搭载夏善姣)发生碰撞而肇事,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及夏善姣受伤的后果。肇事后,冯建春驾驶二轮摩托车(号牌不祥)逃离现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行政拘留
行政相对人名称:
冯建春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自然人证件号码:
450924********5639
处罚内容:
对冯建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1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6-07-18
处罚机关:
中山市公安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2729E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公安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2729E
数据上传时间:
2023-07-26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