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交罚[2025]011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违法事实:
2025年02月,我单位执法人员接到关于广东一新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伪造合同进行教练场地备案的线索。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广东一新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于2023年09月18日新增横栏辅助性教练场地备案,当事人办理备案时提交了一份签署日期为2023年05月18日的场地租用合同,合同上的出租方为邓汝钊,承租方为广东一新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经调查,合同上甲方签名邓汝钊和乙方签名吴雄林均不是本人亲自签署,该合同属于伪造。当事人广东一新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提交虚假备案材料。我单位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限期届满当事人未能改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约谈记录表、备案资料、备案表、工商信息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
处罚依据: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一新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721190625D
法定代表人:
陈建华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0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7-01
处罚机关: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2841D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2841D
备注:
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