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交罚[2025]005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2025年1月10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巡查至深江铁路SJSG-9标52#墩时,发现存在多项事故隐患。经2025年2月14日制作询问笔录调查确认,四川海辰嘉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以下3项事故隐患:1.使用粤T78606汽车吊吊人;2.吊装作业现场未设置警戒区;3.吊装作业现场的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四川海辰嘉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劳务合作合同、现场图片、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整改回复报告等证据为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海辰嘉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510900MAE8HCXPXN
法定代表人:
张光虹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142621********0047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2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3-28
处罚机关: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2841D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2841D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3-31
备注:
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