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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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山海综罚决〔2024〕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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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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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占用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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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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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山梁厂箱梁临时出海装卸平台海域使用权(有效期至 2013 年3 月 15 日)逾期后,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续期手续的情况下仍继续占用中山梁厂箱梁临时出海装卸平台相关海域,目前中山梁厂箱梁临时出海装卸平台未恢复海域原貌,违法使用海域行为仍在持续。当事人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上事实有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施工承包合同、项目用海批复、项目调整用海审批资料、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历史卫星影像、违法用海面积测量报告以及照片证据等证据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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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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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对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进行围海、填海活动的,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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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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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其他-责令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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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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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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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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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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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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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320100134875312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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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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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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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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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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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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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03********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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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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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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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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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伍佰壹拾柒万壹仟柒佰零肆元叁角贰分(¥5171704.32)、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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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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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17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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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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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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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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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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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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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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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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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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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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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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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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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739874232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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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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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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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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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739874232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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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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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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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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