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卫医罚〔2021〕8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孕妇彭*在 2019 年 1 月 30 日入院中山市博爱医院进行剖宫产,胎儿经抢救后家长签字放弃抢救,彭*于 2019 年 2 月 2 日出院,彭*因本次诊疗活动与中山市博爱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彭*本次在中山市博爱医院的住院病历“2019-01-31 09:01 主治医师查房记录”(2019 年 2 月 10 日书写完成)、“出院记录”(2019 年 2 月 12 日书写完成)的书写完成时限均超出《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彭*的护理记录单中有 16 条涉及乳房情况、泌乳情况、排尿情况的护理项目记录及体温单中的 4 条记录均在彭*出院后的 2019 年 2 月 11 日书写完成,亦不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及时完整的规定。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妇幼保健院、中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12442000457266204N
法定代表人: 高建慧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630104196411070560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对中山市博爱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给予警告,并处15000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8-16
处罚机关: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901992862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901992862
数据上传时间: 2021-08-1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