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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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坦洲执罚罚字〔2024〕128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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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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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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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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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当事人于 2022 年 9 月 8
日、2023 年 8 月 13 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报送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超出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报送期限,
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坦洲分局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你(单
位)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前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坦洲分局提交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书》时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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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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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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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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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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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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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永盛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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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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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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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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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2442000MA52893X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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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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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妹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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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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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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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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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000********09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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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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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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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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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捌佰圆整(¥:8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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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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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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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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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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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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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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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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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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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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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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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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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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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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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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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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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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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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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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