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古镇执罚字[2025]0804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
违法事实: 本单位于2025年5月19日对当事人涉嫌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案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10月3日购进未在产品和外包装上标明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信息的灯泡500个,进货价为0.7元/个,于2024年10月3日至2025年3月3日期间以1.27元/个的价格在抖音商城平台开设的“中山市福嘉鑫灯饰厂的小店”全部销售完毕,涉案产品总货值为635元,违法所得284.43元。上述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3日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镇分局查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福嘉鑫灯饰厂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2000MA573R2215
法定代表人: 林伟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360731********4877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284.43元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28443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8-08
公示截止期: 2028-08-08
处罚机关: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707641506F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8553660D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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