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民众交执罚字(202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场地培训应当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申报备案的教练场地进行,道路行驶培训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
违法事实: 未在指定路线开展培训业务
处罚依据: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改正,并处一千元的罚款:(二)未在指定的路线、时间开展培训业务的;”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顺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092964463F
法定代表人: 黄书梅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2000********1586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17
公示截止期: 2028-04-17
处罚机关: 中山市民众街道办事处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166E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民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D082270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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