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南区执工(罚)字〔2025〕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直至2024年11月8日才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沁品服装设计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2000MACXKNML21
法定代表人: 李梅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0.03(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12
公示截止期: 2028-05-12
处罚机关: 广东省中山市南区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53869679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省中山市南区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53869679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5-12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