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古镇执罚字〔2025〕0805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
违法事实: 经调查,你单位于2023年12月15日生产涉案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型号:GA-BLZD-1LROE I 2W-1),于2023年12月30日全部售出,经营货值310元,违法所得合计30元;你单位于2024年3月6日生产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型号:GA-ZFZD-E1W-28),于2024年3月30日全部售出,经营货值352元,违法所得合计32元;你单位于2024年5月17日生产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型号:GA-BLZD-1LROE I2W-1),于2024年5月30日全部售出,经营货值124元,违法所得合计12元;你单位于2023年11月14日生产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型号:GA-ZFZD-E1W-28),于2023年11月25日全部售出,经营货值264元,违法所得合计24元;上述违法行为于2025年9月10日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镇分局查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冠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3040561184
法定代表人: 甘彩婵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0620********570X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98元; 2.罚款315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9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4
公示截止期: 2028-11-14
处罚机关: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707641506F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8553660D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