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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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岐执不罚字〔2025〕2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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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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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未能提供生产商资质、合格证明材料,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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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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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爱贝俪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青溪路94号金域蓝湾花园1卡存在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未能提供生产商资质、合格证明材料,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事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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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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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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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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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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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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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爱贝俪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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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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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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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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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2000MA51465L9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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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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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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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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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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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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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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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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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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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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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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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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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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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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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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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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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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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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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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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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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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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3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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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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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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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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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3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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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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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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