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古镇执罚字〔2025〕0804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
违法事实: 经调查,你单位于2023年5月6日在其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福兴路1号1号楼三、四层之一的经营场所生产涉案批次LED三防吸顶灯(型号:JBS-30W×2-圆 60W 60×1.0W/LED模块)5个,并于2023年5月10日全部售出,经营总货值合计45元,违法所得合计2.5元。直至2025年7月3日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镇分局查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嘉佰斯照明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C0JQ9W24
法定代表人: 张许荣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30219********7721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2.5元; 2.罚款45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04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2.5E-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8-14
公示截止期: 2028-08-14
处罚机关: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707641506F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855366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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