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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东凤罚〔2025〕160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并由上海市普陀区盛优五金经营部销售的规格型号为GR-BLZD-I 1LRE3W的消防应急灯具(标称生产单位:中山市格瑞特照明灯饰有限公司),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系统与整机性能(应急标志灯具表面亮度)、接地电阻性能、外壳防护等级项目不符合上述检验依据,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不合格的规格型号为GR-BLZD-I 1LRE3W的消防应急灯具30台,已全部销售完毕,成本价是8.5元/台,销售价10元/台,货值300元,获违法所得45元。 当事人生产并在拼多多平台(店铺名称:东劲家居照明)销售的型号规格为3W/GR-ZFZD-E3WA的消防应急灯具(标称生产单位:中山市格瑞特照明灯饰有限公司),经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样本所检试验前检查、接地电阻试验项目不符合GB 17945-2010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的型号规格为3W/GR-ZFZD-E3WA的消防应急灯具50台,已全部销售完毕,其中20台通过线上平台销售,成本价13元/台,销售价21.02元/台,其余30台通过线下销售,销售价14元/台,货值共计840.4元,获违法所得190.4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格瑞特照明灯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590130795D
法定代表人:
袁德旺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235.4元; 二、罚款2735.6元。
罚款金额(万元):
0.2735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235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8-08
公示截止期:
2028-08-08
处罚机关: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707641514A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707641514A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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