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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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岐执罚字〔2024〕33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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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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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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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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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聚山信文化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莲员东路2号7层7FB6、7FB7A商铺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行为。当事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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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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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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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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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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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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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聚山信文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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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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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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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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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2000MAD9Q54L1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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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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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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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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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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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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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227********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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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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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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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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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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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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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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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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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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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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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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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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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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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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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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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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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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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3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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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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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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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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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3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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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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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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