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黄圃罚字〔2025〕1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中山市金越食品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金越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7JFW9H2X
法定代表人: 岑桂祥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2000********3333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2.没收非法财物,“金锣?去皮大五花肉”100箱。
罚款金额(万元): 6.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02
公示截止期: 2028-04-02
处罚机关: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393K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8565143E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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