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榄综罚字〔2024〕15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违法事实: 经调查,当事人生产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涉案产品用于销售。截至案发止,当事人共生产涉案产品6把,成本价为269.52元/把、售价399.00元/把。上述涉案产品均已全部售出。 案发后,当事人在获知涉案产品产品质量不合格后,及时向经销商发出召回通知,成功召回1把涉案产品,并对该不合格产品进行销毁处理并停止生产销售。核查涉案产品货值2394元,销得货款1995元,获利647.4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顺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560813157F
法定代表人: 吴宋位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330724********1814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佰肆拾柒圆肆角(¥647.40); 二、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玖拾肆圆整(¥2394.00)。
罚款金额(万元): 0.239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647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0-28
公示截止期: 2027-10-28
处罚机关: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5638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5989561022
数据上传时间: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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