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沙溪执罚字〔2024〕546 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 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 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 添加剂;”
违法事实: 根据举报,当事人在上述地址于 2024 年 8 月 5 日以单价 12 元售 出已超过保质期约 7 个月,的“蜜辣鸭翅根”1 包,2024 年 8 月 6 日下 午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陪同下在现场查获 1 包,超过保质期的“蜜辣 鸭翅根”
处罚依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进行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 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 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 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 剂。”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沙溪镇博美副食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2000MA4YUHFC97
法定代表人: 傅华明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362426********2213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9-14
公示截止期: 2024-12-14
处罚机关: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430R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53474662
数据上传时间: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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