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岐执罚字〔2025〕35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未经3C认证的商品(充电宝)
违法事实: 中山市石岐区嘉美通信设备商行在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麻洲街二巷7号(首层3卡)存在销售未经3C认证的商品(充电宝)。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石岐区嘉美通信设备商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2000MA4WTB2D0A
法定代表人: 张妙芝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1423********1420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陆拾伍元整(¥65);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拾伍元整(¥65),
罚款金额(万元): 0.006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6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06
公示截止期: 2028-06-06
处罚机关: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131U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131U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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