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南区执应急(罚)字〔2025〕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违法事实: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金泓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7314833179
法定代表人: 张锦华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0620********0012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
罚款金额(万元): 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12
公示截止期: 2028-05-12
处罚机关: 广东省中山市南区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53869679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省中山市南区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53869679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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