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榄综罚字〔2024〕188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违法事实: 2024年11月4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中山市小榄镇泰昌路63号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堆放建筑垃圾约150立方米。经调查,当事人未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受纳核准手续,擅自在上述场所设立建筑垃圾堆放点,从事建筑垃圾回收、加工并制造成砂石等活动。
处罚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警告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源点建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A4HKCK6A
法定代表人: 黄玲标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罚款金额(万元): 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20
公示截止期: 2027-11-20
处罚机关: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5638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5989561022
数据上传时间: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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