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榄综罚字〔2024〕B6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八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经调查,当事人自行生产的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一次性多田杯”和“三顺航空杯”,其成品的外包装标签及纸箱上均分别标示生产厂家为“佛山市多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三顺塑料监制”,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第十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冒伪劣商品:(十)伪造商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的”的规定,认定上述涉案产品为假冒伪劣商品;另,被扣押的涉案“一次性多田杯”和“三顺航空杯”的外包装已自行销毁。当事人的行为属于生产冒用厂名、厂址的产品的情形
处罚依据: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力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54BUMX1L
法定代表人: 卢静池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的行政处罚:处生产商品货值金额60%的罚款,即9014.00×60%=5408.4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5408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24
公示截止期: 2028-04-24
处罚机关: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5638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小榄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2000398142219B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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